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9月21日-我的想法

不知道讀者看了I單位的回覆後有什麼感受?
你覺得你能說些什麼?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跟我有一樣的感受?一樣的情緒?

雖然看起來大勢已去,但我還是想努力。

我不靠I單位,還能靠誰呢?

以下是我在921日的回覆:
Dear ST

謝謝你與JanePen為我討論與為我解讀、解釋這件事你們的心得,真的很謝謝你們為我所做的一切努力,我能夠深切的了解這樣的溝通真的是很不容易的。謝謝ST寫了這樣長的一封信為我說明。

我能理解在觀感的方面的確在澄清過後要讓C組織理解還是有些困難,每個人對事件的解釋與認知感受也不同,不過,不知道能不能容許我再提出一點點的解讀這個解雇事件的邏輯?

主要是,除了室友的事件,其他的事都發生在八月中以前,而這些事在24 Aug的會議中,所有主管跟我提了晚班與寫信禮貌的問題,大家澄清了誤會、也取得了共識,在這之後,主管們都讓這我這位志工很正常的繼續工作,沒有再提以前的事,而八月這一整個月的工作期間一切的志工工作都很正常,沒有異狀。一直到室友事件,主管說,由於這個事件,需要解雇我。

也許諸多的歷史事件累積了觀感,但,如果時間回到室友事件之前,在這個時間點,我不是就是一個很單純的志工很正常的在執行我每一天的工作嗎?而且也沒有人質疑我的工作表現(後來的報告中提出的確實是事後提的,主管並未事前與我溝通,也不論其中許多的確並非事實)

如果我們假設的的確確是因為室友事件讓我的工作單位主管們提出解雇,或是說這是最後一根稻草,但是, 24 Aug大家的澄清與共識不也是真實存在的嗎?更何況室友事件兩個爭論點「push」與「聲稱偷東西」確實是不成立的,那麼,又如果沒有發生這件事,是不是主管們就會讓這位志工繼續工作下去呢?應該是的,因為24 Aug主管提出來的事大家的確都談過了,大家都覺得過去的事都過去了,一切工作很正常的繼續運作。

如果要說,因為這起事件,讓人不得不考慮與參考過去許多的觀感,但,如果這件事的確也不是真的呢?真的需要因為一件不真實的指控否定一位志工每天確實按照自己的本分執行任務的努力嗎?

「單一事件也許可以解釋但綜合來看主觀印象就不好,也很難翻轉」的邏輯似乎很直覺,但是,我想,在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有確實做好志工的角色以及她的熱忱有多少時,憑「感覺因素」來做決定似乎有有欠公允了,我們每一個在社會上為別人付出的人不都希望對方根據事實並查證事實來論斷我們的表現與人格嗎?(更何況,除了室友事件,其他許多後來在報告中被提出的事,我的主管從沒有與我討論過,她的指控也並不真實,為什麼要因為不真實的事情構成主觀印象而接受「印象因素」成為失職的因素呢?。)

另外附註:
似乎之前向I單位說明「室友建議我可能可以不要做晚班的理由」不夠細節,真的很抱歉。我的室友雖然同樣需要做晚班的工作,但是通常他們大約九點以前就可以到家了,但是我的班是到十點結束後再回家,所以回到家約莫11點,所以他們才會擔心我的安全並好心建議我。另外,室友的「那個晚班」一個星期只有一天,我的晚班是一個星期兩天。所以,工作單位主管如果聲稱所有志工都是一樣做晚班,實際上他們是知道這兩種晚班在時間上確實是完全不一樣的。另外,雖然C組織文件裡有提工作可能在2:30點開始,但我的晚班是3點開始,不過這一點我沒有想過要特別去提。即使,C組織針對我的回應去求證主管,但是,這些澄清我之前都向主管說明過了,主管當時就不接受了,C組織再次說明時,主管們的立場未變當然是可預期的。就像我的同事說的,如果真的要「調查」這件事,難道是「再次詢問主管」嗎?那不就是再問一次提出那篇報告的作者嗎?這樣,真的有「試圖了解」嗎?(這樣讓我理解到也許我提供給I單位的資訊常常是不足的,所以也許導致I單位跟C組織對話時有時也只能引用C組織提供的資料思考討論)

我了解從「觀感因素」的面向的確是各自表述,這也是目前C組織試圖做出結論的方法與思考邏輯,但我僅僅想由最基本而單純的事實基礎來找出解雇一位志工的正當理由。

很單純地,在八月二十四號之後,我很正常地執行每一天的工作,主管也都認為我很正常地工作。九月五日,主管認為因為室友對於在浴室裡的發生的指控,讓他們決定解雇我,而那項指控不是事實。

附記:我不願意去強調我的室友跟我說過,她說主管要她不要跟我談話,也告訴她,室友的事他們根本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當然,我沒跟瑞秋提這些話,我只想就事實繼續努力,我只想要一個公道,我也相信過去曾經發生的「真實」。

謝謝你ST,不論結果如何我一直都是心懷感激的,你的每一字每一句一直都是我的力量與支持。

只是我真的還想努力讓事實說話。我了解溝通的確不容易。

Best wishes,

緊接著,我又想起了一些想補充的事,又在同一天寫了第二封信:

Dear ST

關於:站在C組織的角度看來,你曾經在ㄧ開始就問輪晚班的事情,並提到你是個志工不是領正職的薪水(但是你的work profile裡已經有提過要輪晚班的事情)光這點就讓他們很考量在其他單位你會不會也會提出相同或其他類似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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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點,我們也在想,如果今天ㄧ個公司的新進助理,進公司沒多久就說,我只是個助理,薪水比較少,所以其他高專做的事情不應該是助理做的  ->坦白說,要讓人不會產生介意的的觀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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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肯定的是,當我漫不經心地跟主管帶過「我猜也許我們是志工所以可能在職分上與其他職員有所不同」之後,我馬上就有跟主管澄清說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而且我們真的有達成協議要怎麼繼續做晚班,所以之後我也繼續為她盡忠職守地工作了一個月,她也沒有表示任何問題,都沒有要求要與我溝通什麼,所以我真的覺得不能把過去的事拿出來提,因為這件事大家真的都有達成協議。如果要說C組織會擔心我到下一個工作單位會不會提出同樣的討論,可是,當時的狀況是,我剛到新環境真的很慌很緊張,倫敦後來也有暴動,而且,Jane寫的心得裡也是建議什麼是都可以跟C組織主管討論,而且我還沒有直接找C組織,因為大家都說要自己先試著跟supervisor談;我跟主管討論、與主管達成協議、認真工作,到底哪裡做錯了呢<> 而且現在我們都知道以後我不可能再去提這樣的問題啊。
我覺得提出「問題」不是問題,而是學到觀察一陣子之後再提出問題,而且「討論」之後確實執行大家達成的協議,這不才是關於工作最重要的事嗎?

我將過去志工們寫得心得打開來看,看著大家度過一個自己不知道會體驗到什麼的豐富的一年,我真的好羨慕大家Q_Q 難道,我才工作一個月,還沒好好認識這裡,真的就要走了嗎?

我的主管真的沒有與我溝通,我還願意為她做連C組織都規定不要做的Medication瑞秋也都知道。我認真的工作一個月,努力學習主管要我做的事,難道真的都因為以前說過的話被拿出來提,就都一概被否定了嗎T_T<>

在被解雇之後當天,我的主管才突然變臉跟我放話說比方說我當天早上稱讚她很漂亮的時候她覺得她其實正在煩心,所以她聽到後覺得不舒服。也許我在這件事上察言觀色沒做好,但是,真的有必要這樣否定我的志工工作嗎?T_T<> 如果我真的工作有問題,為什麼我的house manager要我的韓國室友"stand away from this."

或許C組織會覺得還不知道怎麼幫我跟下一個工作單位解釋這樣的情況,但是,這真的都不影響我確實很認真工作的事實啊!
我們每一個志工都那麼那麼地努力,為什麼就不可以不要再提語言上表達上溝通上的技巧不成熟的問題呢Q_Q

我不知道C組織還願不願意聽我說話,但是真的希望I單位可以幫幫我,我真的會好好工作的Q_Q

如果有什麼跟C組織溝通上我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我很願意配合。

謝謝你讀我的信。謝謝!Q_Q

Sincer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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