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下午,不僅是因為我做出了在英國接下來該何去何從的決定,更重要的是明白了這趟旅行的意義。
汎薾和朋友出去健行,我決定在家好好休息。也許他們認為我心情不好的時候更應該出去走一走,但對我來說,這是難得平靜的一天,我想好好沈澱自己,靜靜地跟自己在一起。畢竟,我已經在外頭流浪一個星期了,我真的只想好好待在家裡休息,不要再到處跑了。
在曼城之旅與蘇格蘭自助的一路上,累積了好多好多的疑問想問I單位和C組織,卻只能背負沈重壓力度過一個星期的旅行,現在,我真的想趕快結束這些事,不想再去想了。於是我決定,今天的首要任務就是把要寄給I單位的信完成。寫著寫著,雖然慶幸終於有時間坐下來好好整理這將會是很長的一封信,但是,我感到無比地厭倦,不論真相如何,不論他們的答覆會是如何,不論我可以得到什麼,其實我真的都不在乎了,我一點都不想在這些字裡行間打轉了。轉眼間已是下午了,望著一旁窗外的燦爛地陽光灑落在綿密柔軟地青草地上,我心裡很清楚,C組織的主管們正在愜意地享受著這大好的週末,而我卻埋首於一次又一次地澄清他們一再否決的解釋,但是,也許星期一他們上班還是不屑一顧或輕描淡寫地做出同樣的結論,值得嗎?不論值不值得,我只知道我累了,對於C組織,我已經不想再掙扎什麼了,畢竟,我也不想透過他們再次擔任志工,因為,不知道下次會被分發到哪裡去、又會遇到什麼樣的事,解釋、找寄宿、搬家、流浪,我實在承受不起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而且C組織根本不會願意聽你的解釋,另外,我也無法依靠法律程序爭取退還任何部分的代辦費,那麼,應該不需要再多費唇舌了吧。光是寫一封給I單位的中文信就需要一整天的時間來思考整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與邏輯,更何況要寫成英文,還得慎選用字遣詞,避免再度無意地冒犯、再次落人口實。我不停地思索各種邏輯的盲點與辯證,一直寫,一直寫。終於,下午四點,我真的好痛苦,我決定,寫完給I單位的信之後,我不寫信給C組織了。
10月1日星期六,自從我在9月18日搬進來汎薾家,如果不算入在外旅行的七天,我也已經在這裡住了7天了。現在擺放在我眼前的有兩條路,一條是自己另外找工作,一條是回家。工作,不論是志工或打工,我都需要重新申請一張簽證,一張志工簽證是190英鎊,如果是打工,要遵守一個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的工時限制,還得自己找房子住,但薪水得繳得起房租水電瓦斯。但是,我可以允許自己找工作找多久呢?我得計算自己身上剩多少錢,還要憑此訂出機票的日期,打電話給航空公司改日期,但,到底怎麼抓日子呢,機票真的要一改再改嗎?找工作的期間,我可以住在哪裡呢?另一條路,就是不工作了,到歐洲其他國家玩一玩再回家。但是,我真的有辦法把大行李留在英國只帶小行李,先離境再入境嗎?簽證真的沒有問題嗎?
本來預定要做一年的志工,但是只作了一個月,還有好多好多的事沒有體驗到。每天在臉書的社團版上看著其他志工嘰嘰喳喳地分享著和同事與照服對象一起生活的點點滴滴還有相約出遊,更別說是豐富的照片記錄了,我很羨慕,卻無法說出我的心酸。我從來沒有在社團上公開跟其他志工或交換青年嚷嚷我的處境,一來是因為事情太過複雜,在流浪的日子又太忙,在事情明朗之前,我擔心會不會讓其他的C組織志工人人自危,或產生一面倒的社論,我承受不起那種紛紛擾擾的感覺。於是,我只能繼續看著大家在社團版上交換地址,有來自英國其他地方的,來自芬蘭的,來自瑞士的,來自丹麥的,過了一陣子,版上的大家陸續驚呼已經收到飄洋過海的明信片,好不熱鬧,可是,「我沒有固定的地址,我不知道自己會在這個地方住多久,明信片寄到時,不知道自己人會在哪裡。」又怎麼加入大家呢。
努力了這麼久,可是,我真的想繼續做志工嗎?我真的想繼續留在英國嗎?這是一個我一路上一直在問自己的問題。離開台灣前,我知道自己在英國的日子裡應該會遇到一些挫折,所以事先寫好了一個檔案,用來提醒自己前往英國生活一年的初衷,檔案名稱是:「期許自己在英國要達成的目標」,我寫的是:
「
1.
真正和當地人成為朋友,融入他們的生活。
2.
完全聽懂英國人說英文。
3.
能夠流利地說英文。
4.
能夠順暢地寫出英文。
5.
玩遍英國。
6.
了解為什麼BBC比較多國際新聞,會不會在台灣收看到的是什麼BBC國際台,而不是在英國的版本?
就這樣,這樣就好了,可以做到就很棒了!」
我在這裡認識了日本和韓國的室友、非洲裔的同事、英國同事,也在教會認識了英國人伊恩和安吉拉一家,也到他們家作過客,也認識了移民在此的大陸人、台灣人,看見他們是怎麼在這裡生活的,也認識了在這裡唸書的台灣留學生,看看留學生都長什麼模樣、過什麼樣的日子(哈),這些都是來到英國前我想知道、但不預期自己一定可以看到的事;流利地聽說讀寫英文嘛...我覺得現在的自己要應付和英國人溝通是沒有問題的,而且,英文本來就沒有學完的一天,更重要的是,現在我已經更明白該怎樣唸英文了,其實不一定要繼續留在這裡才可以學好英文;「玩遍英國」,這本來就沒有玩完的一天,而且,如果因為做志工苦悶而要以玩樂填滿空閒,或是如果不玩就好像只是來這裡做工,或是因為來到英國不玩很可惜而拼命地為了玩而玩,真的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可以玩很棒,可是我發現那種好好利用這一年來玩其實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至於BBC,你猜對了,在英國,BBC有好幾台,除了BBC新聞台,其餘是做一般節目的,就是你除了看新聞以外所有你會因為想看而打開電視的節目。
體驗英國的各種面貌嘛...我想,應該是本來就體驗不完的吧...一些景點看過了、同事的相處也有了、英國社會福利制度下的身心障礙者的日常生活也看到了、室友生活也經歷了(不論驚嚇的或快樂的)、英國的各種教會也去過了(去過五間教會)、英國人平時都吃些什麼的小超市與超級市場也逛了好多家、可以一窺老百姓生活的傳統市場也逛過了;旅行,去過了,不同地區的英國,看到了;英國的街道,記下了。應該,差不多了。
朋友告訴我,在英國,一般人的薪資時薪是40~50英鎊,這點後來在汎薾家請來水電工修理房子時得到了印證,而清潔工大概也有12鎊以上的時薪。如果我們以筆者個人的志工配給來計算(每個志工的工作單位提供的補助不同),一週有食物補助40鎊,零用金35鎊,以朋友告知的倫敦房價來估計,一個月房租大概是400鎊,一星期便是100鎊,也就是,如果計入工作單位免費提供的住宿費,志工一個星期可以得到175英鎊,而一週規定的工作時數是35小時,那麼這表示,志工的時薪是5鎊。在英國,外面賣的食物大概都是4鎊起跳。我跟朋友去星X克喝過一次咖啡,大概是3鎊。還在做志工時,一次受室友邀請,為了慶祝歡迎我的加入,在外頭買了外帶餐回家吃,是四鎊多的傳統英國餐「魚和薯條」,另一次,則是在和友人在酒吧合點一份10鎊多,看起來很「精緻」的餐點(份量連一個人之都不夠;不過你還是可以找到餐點比較便宜的酒吧),其餘時間都是自己開火。
自己煮,採購食材也得小心翼翼,如果工作班表許可的話,在傳統市場買蔬菜是最便宜的,但是也不便宜,比方說一個長得比較像高麗菜的菜要0.8英鎊(所以我只買過一次),所以我大概都是用最便宜的食材餵飽自己。逛超市時,連擺在貨架最底層的一條0.5鎊的餅乾和一杯1鎊布丁都要再三猶豫,最後還是買不下手。在這樣的狀況下,其實志工的生活已經談不上什麼體驗英國了,因為你只能用那些最低價的、同樣的東西填滿自己的生活,也不用去談像什麼國外有很多不一樣的起士這樣的事了,是有沒錯,問題是你吃不吃得起。不過,如果你決定過全部花光光不存錢的生活,平均一天可以使用10鎊。但是當時的我做不到。我得留些錢買日常用品,還得存些錢買衣服(行李限重23公斤,雖然我的行李超重了,但也沒帶多少衣服),冬天裡還得買大衣。也許常聽人說慈善商店可以買到便宜的好東西,但我那一區的慈善商店裡真的沒有太多東西,而一般的商店,一件料子沒有很好、並無法保暖的外套,也要價20英鎊以上。如果我想買外套和幾件長袖,我得很小心地存錢。不過,就如同汎薾後來告訴我的,如果你做好「到英國來本來就是不能省錢,就是要燒自己的積蓄」的心理建設和打算,花錢不要計較,就可以每天過得開開心心的。我當時帶到英國的現金積蓄是400英鎊,這樣讀者就可以想像為什麼一張要價190鎊的簽證會讓我猶豫那麼久了。
後來我又得知,對一般英國人,晚上上班和週末上班要給付額外的加班費的。不過,對志工來說,就沒有差別了。
在蘇格蘭自助旅行時,我在車站附近看到了很多流浪漢,他們會用星X克的咖啡杯向人乞討,但是,平時我連一杯星X克都捨不得花。我又看到一個流浪漢一面乞討一面吃著一份常見的餡餅,是我常常看,卻從來買不下手的食物。我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雖然我們常常說英國物價很高,外面的食物很貴所以要自己煮,但是,買外帶的人還是很多,我認識的同事或英國朋友都還是買外帶當午餐,不是因為他們不會或不那麼想省錢,正是因為他們的的確確負擔得起這樣的價錢啊!一份漢X王的套餐要6鎊起跳,看著團契的朋友們很開心地點餐著,但是我的確沒有花這個錢的習慣,一個一天配給10鎊的志工,怎麼可能歡歡喜喜地一餐就花6鎊呢,當然,可以存錢,偶爾為之,但我一個星期可以做幾次這種隨興、讓自己開心的事呢?我花了這個錢,那明天要還要買牛奶嗎?明天我能挑什麼水果吃呢?我可以幫自己買一條巧克力嗎?英國的物價很高是沒錯,但是那也表示,那正是一個一般的英國居民可以過的生活。他們就是這樣在過生活的,無法這樣過生活的人是我自己。(當然,改變花錢習慣後,就可以過得開心一些)
很努力很努力地寫著信,有時抬頭看看窗外,再看看電腦螢幕,我想著,自己也許真的錯了很多事,在進浴室前沒有先敲門,寫給主管的信開了不恰當的玩笑,也許不應該去談晚班的事,但是,為了一個志工宿舍裡很久很久都沒有人來修的洗衣機,道歉再道歉,道歉再道歉,對方還是不接受,甚至認為你的志工情操不夠,志工自己付上金錢與時間的代價,千里迢迢來到這裡做這樣的志工,努力地配合主管的要求與適應環境,而這就是你的工作單位看待與對待你的方式,而我還是道歉再道歉,希望他們願意再給我一個機會,
我突然發現,這怎麼會是這樣呢?
來自世界各地的志工是供不應求,C組織向工作單位與志工收費代辦費,工作單位向服務使用者收費、向政府領取補助,再使用志工取代正式員工的工作量,還可以安排志工在晚上與週末上班節省支出,但是志工道歉再道歉,最後還是得在各樣的指控下被迫離開,所背負的結論還是「一個可能攻擊服務使用者以及志工奉獻精神不足的志工」。宿舍裡很久都沒有人來修的電燈、洗衣機、微弱的洗澡水,這就是志工的宿舍,雇主也很清楚你的配給相較於其他員工或他自己來說,讓你能過怎麼樣的生活,而,這就是他們對你的評價。也許有時你會在電視上看到看護虐待雇主的新聞,但是,客觀來說,如果一個已經和你相處一個月的朋友站在你面前,若不是這個人平時偶有異於常人的激烈舉動,你真的很難沒來由地產生一種「這個人有可能會去攻擊別人」的想法,我的同事也從來不覺得我會去攻擊服務使用者。也許代辦會說,是基於一些觀察和顧慮,而且這又是一份照顧更弱勢無助對象的、更為細膩的工作,不得不更為謹慎,但是,你真的覺得,一個繳了10萬塊和9300和4萬塊機票錢來這裡過這種志工生活的人會不小心翼翼地工作而搞砸自己花錢買來的一年志工生活嗎?看看你周遭每天相處的人們吧,就算會有些講話比較情緒性的的老闆和同事,你真的覺得這些人有很高的機率會成為一個會攻擊別人的看護嗎?不是這樣的吧。的確有許多志工被分配到不錯的工作單位,就算志工生活有開心的一面也有心酸的一面,至少過著還算快樂的生活,就連我還在工作時也是一樣,但是,下次你會被分發到哪裡呢?又會踩到什麼你不知道的地雷,後來又都被拿出來當理由呢?想一想,打個比方,就連一個台中人搬到桃園工作前都會先去桃園的公司面試過,看一看公司、看一看主管、看一看環境,再做決定,這種志工的申請是連工作地點看都沒看過,就先把錢繳出去,看過書面資料後,就直接搬進一個新環境。更別提我的雇主要求我餵雇主吃藥了,你真的覺得志工和其他員工一樣可以負責餵服務使用者吃藥嗎?為什麼連C組織自己發個志工手冊上都說不可以這樣作了,但是工作單位主管和C組織主管都要求我做呢?雖然主管口口聲聲保證她會為你「訓練」你,但是,志工真的承擔得起給錯藥的風險嗎?
我想說的是,你怎麼看待到國外做志工服務的想像可能和對方怎麼看待招收志工來做些工作這件事可能很不一樣。
一面查簽證事宜的同時,我也一面找尋英國其他機構提供的志工職缺。我看了很久很久,後來我終於明白,我再怎麼找,就算能找到什麼相關的心得或評論,都不會知道真的工作環境是什麼?生活環境又是如何?
「如果我是你的話,既然都到英國了,我就會再申請一張簽證,留下來。」朋友這麼說,我自己也覺得就這樣離開的話很可惜。可是,我真的想留下來嗎?
要自己找正式的工作嘛,就算別人說現在的英國不好找工作,雇主要雇用外籍勞工還得向政府說明為什麼不用本國人,但我是那種不會讓別人為他們自己設下的限制來影響我的人,還是會想試試看,只是,我自己經濟上的限制真的太多了(如上述所提及的),我該怎麼做呢?
剩多少錢?機票呢?住宿呢?我的腦袋一團亂,無法思考。我到處走動,看到書架上有一本書,書名是:「我需要你的愛,這是真的嗎?終結一切痛苦的最佳工具」,我想,也許正是此刻的我值得一試的書。讀著讀著,心裡浮現一個聲音:「放手吧」,是啊,就像朋友說的,什麼都抓得緊緊的、什麼都想要的話,是很痛苦的,綁手綁腳,動彈不得。
我明白了,我決定,決定饒了自己。就放手吧。
我哭了起來。
我決定不找工作了。
我大哭了一場。
我從來沒有這樣哭過,倒也不至於嚎啕大哭,倒像有一股聲音由心底一次又一次湧現出來,是發自內心的哭;說是難過的哭也不是難過的哭,說有點心酸也不完全是心酸,說是釋放也不盡然,是一種單純為了自己的哭、體貼自己感受的哭,是開始傾聽並接納自己感受的喜悅,是明白了很多事情的哭。總之,又有那麼好一些了。=)
不論別人會說,妳應該怎樣、妳可以如何、如果我是你我會怎麼樣,我都已經決定了。
這段日子裡,我時常得面對新朋友的質問或挑戰,甚至是不認同我到英國做志工的決定,我可能第一時間為了維護自己決定的正當性心裡會有點抗拒反感,接著我會開始認真回想、剔除一些反射性否認的情緒,只留下對我而言是真實的部分,那就是支持我來到這裡並且繼續努力生活著的動力。
別人的意見就是別人的意見,自己要判斷過濾、自己也最了解自己、自己也才能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別人的論斷就留在別人的腦中,我自己明白真相和什麼是對我最好的就夠了。
突然,我想起了最初自己決定要離開台灣的原因。一切的起點是大三的暑假。在美國黃石國家公園認識的一個美國女孩,告訴我,她帶著一本書旅行,叫做Delaying the Real World,她本來要送我,但我沒收。不過回到台灣後,我沒有忘記,自己訂了這本書來看(是的,它沒有中文版,我買的是英文版)。書的內容大致上是在說,「誰說一畢業就要進入一個又一個的小隔間工作,努力存錢、買車子、買房子,接著結婚,然後生孩子,再努力賺錢,然後退休,就這樣過完一生?誰說這是唯一的版本,你/妳可以有不一樣的選擇」。書中列舉了非常多妳所想不到的、也有許多人已經實踐過的、可以在國外生活又可以養活自己的務實策略(志工只是其中一種)。然後,我從來沒有忘記這本書告訴我的事,我一直在搜尋資訊,等待機會。網路上有非常非常多的資訊,只要輸入volunteer abroad搜尋google,你會發現海外志工比你想得多更多(如果你也願意讀英文網頁的話),甚至有許多大型的入口網站提供種細項條件的配對。最後,四年後,我來到了英國。我為這趟旅行的定位正是書的封面所說的:Adventure of Twentysomething(二十幾歲的冒險)。
是啊,夠了。
我突然很清楚的意識到,可以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了。是時候了。
我想起那天,日本室友明子離開前夕,說著好捨不得這裡的一切,這裡的生活、這裡的人們,我問她,在這裡生活了一年,要離開的心情是什麼?那你會不會想再多留下來一陣子?她說:「不了,我覺得很高興,終於可以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了。我回到日本之後要...」
I did feel in the same way.
此刻的我終於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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